彰化化學工廠大火 延燒8小時獲控制


(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日電)彰化全興工業區一間化學工廠昨天深夜發生大火,由於工廠內都是塑膠粒子,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500坪廠房陷入火海,警消出動10多輛消防車灌救,火勢延燒8小時獲得控制,無人傷亡。

彰化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人員今天指出,昨天深夜將近12時左右接到報案指稱,彰化縣伸港鄉全興工業區興工路旁的一間化學工廠發生大火,消防局獲報出動17輛消防車以及近50名消防隊員前往灌救。

由於工廠內都是塑膠物品,大火一發不可收拾,500坪的廠房立即陷入火海,火舌直竄天際,而大火造成的高溫也讓消防車以及消防隊員無法靠近,大火延燒到今天早上7時左右,才獲得控制。

工廠員工指出,工廠內擺放的都是塑膠粒子,起火時原本面積很小,他們趕緊打119報案,沒多久整個廠區都被大火吞噬,根本來不及灌救。(編輯:李錫璋)1070601




中國時報【朱真楷】

民進黨出手修《社維法》,要對散播假消息者罰3萬或關3天;美其名是打假新聞,實則為「製造政治正確」的帝王條款。這種趨近思想檢查的修法動機,不僅讓對政府持不同意見者產生寒蟬效應,更將讓台灣走向警察國家,堪稱解嚴後對言論與新聞自由傷害最大的立法。一言興邦,一言喪邦,蔡政府不可不慎。

思想檢查 帝王條款

為向假新聞宣戰,立委邱志偉、蘇震清提案修法將「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、假消息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」,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以下罰鍰。問題是,法能這樣修嗎?任何頭腦稍微清楚的人,都應意識問題嚴重性。

首先,何謂假消息?若有件事,你認為錯,我認為對,請問此事是真還是假?就像有位總統說「台灣從來不缺電」、「民進黨是最古意的政黨」,按理說是不是該被罰個3萬或關3天?又或者,當外交部長說「台灣邦交穩固」、監委說「陳水扁沒貪汙」,究竟該罰還是不該罰?

是真是假 誰能認定

第二,何謂影響公共安寧?如果被影響者只有1人,但這個人卻擁有極高政經地位,例如總統,那麼當她要求查辦,底下人能不辦嗎?換言之,此修法到底是在保護誰?是你我?還是只在保護特定政黨與執政者?

第三,誰來認定違法?《社維法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第一線執法者是警察。也就是說只要網路言論被警察認定、或遭人檢舉影響公共安寧,就會由員警認定有無違法,甚至能直接處以罰鍰。 撇開警察素質優劣不談,在標準模糊狀況下,讓員警以自由心證來認定你我是否違法,這與警察國家有何差異?

疊床架屋 多此一舉

單是修法文字已漏洞百出,更別說有疊床架屋問題。因為,《刑法》對散布流言、毀損名譽已有妨害名譽罪;在選舉上對散布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也有《選罷法》規範。如今民進黨又針對「假新聞」另訂罰則,說穿了,就是開闢簡便的行政處罰,警告所有批判政府者講話小心點,政治動機可議。

蔡英文曾說,如果說三次政府都聽不見,你可以拍桌子。未料言猶在耳,這個政府已用行動證明,自己不僅欠缺接受議論的雅量,甚至有諫我者、必殺之的鴨霸。

廣開言路,虛懷納諫,一言興邦;獨裁專制,難聽逆耳之言,一言喪邦。這兩條該往哪兒走,答案很清楚,就怕只愛聽好聽話的蔡政府已經無法分辨了。



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6%B0%E8%81%9E%E9%80%8F%E8%A6%96-%E4%BF%AE%E6%B3%95%E9%99%A4%E7%95%B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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